1998年9月1日,新学期开学的日子。
温柔的阳光穿透晨曦的薄雾,在大地上投下点点辉光。
中州市曙光中学座落在中州市的西南,毗邻逆舟河,建筑布局大气,错落有致,似一本展开的画卷。
这是一所国家级的重点高中,中州市的初中生,小学生,都以考上这所学校为现阶段,最大的人生目标。而就读于本校的学生,很多都有这么一个习惯,参加小学或初中老同学的聚会时,穿着曙光的校服,不经意间露出胸前的校徽,迎着阳光熠熠生辉……
不过么,在这个环境里呆的久了,这种感觉也就麻木了。上不完的课,写不完的作业,考不完的试……穿透现象看本质,上学本就是苦差,在哪不是一样啊!特别是对于高三的学生来说,巨大的升学压力,更是沉重的负担,让每一个人的脚步都沉沉的。
但对于方杰来说,一切都是那么新鲜,又那么熟悉,就像做梦一样……
一身蓝色的运动T恤,白色运动鞋,配上俊朗的面孔,方杰整个人都散发着青春洋溢的气息。但在他的心里,却还没有完全适应这个角色,仿佛自己穿着的,仍然是那套廉价的西服和皮鞋。而在他撕成碎片的日程表上,还写着2011年9月的工作计划,不过已经没用了……
他刚刚经历了人生中最大的一次挫折,交往了一年的女友为了钱把他甩了,投入了一个中年秃顶男人的怀抱做小三,而这个中年秃头,恰恰正是方杰的老板。于是,他便被莫名其妙地扫地出门了。他不甘心,作为公司里最优秀,最兢兢业业的程序员,他对公司做出的贡献有目共睹,甚至远远超过了那些只知道卖弄嘴皮子,勾心斗角的高层。但他的劳动成果,大多都被剥削,所得甚少,直到被卷铺盖走人,公司还扣着他三个月的工资,不许他在半年内,进入同行业的公司工作…….
更让他受伤的是,在昨天的同学会上,他的遭遇却成为了许多人嘲笑的对象,这些有着十几年交情的老同学,却是如此地势力和冷漠,非但没有对他有半分同情,甚至还带着优越感长篇大论:“技术有个屁用,一辈子都是给人打工。想靠技术发家?做梦!这个社会,会拉关系,会坑蒙拐骗,才是王道。看看哥,什么技术都没有,搞了一个慈善基金空手套白狼,现在如何?住的是别墅,开的是玛莎,一顿饭当你这个计算机高手半年的工资!老同学,醒醒吧,时代变了,认清现实吧……”
现实让方杰看清了很多人,明白了很多事。
确切地说,他的人生一直都是这样。普普通通的家庭条件,没有任何可以仰仗的背景,就像这个社会绝大多数的同龄人一样,曾经怀揣着美好的梦想,但却在冰冷的现实面前不断地碰壁,不断地被打败。
理想,事业,爱情…….在沉重的现实压力面前脆弱地不堪一击,飞涨的房价物价,不断恶化的价值观,越来越淡薄的人情,就像一座座大山,从物质上和精神上,压得人喘不过气来。
方杰也曾经有几次一闪即逝的机会,但是当时却并没有意识到,经过一次次地打击,他觉得自己的人生轨迹差不多已经定型了,就这么平平庸庸地过下去。娶一个勉强不算丑的女人,做一个背负着沉重压力的房奴,这还是在运气不错的前提下。至于以后有了小孩之后,天价的生活成本和教育成本,就更是想都不敢想……
“人生如果能重来一遍,或许一切都会不一样”,方杰曾经无数次在午夜梦回之时回忆着以前的遗憾,但他也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事。
但昨天夜里,他做了一个长长的梦,当醒来之后,却发现自己回到了十三年前的高三时代……
尽管直到现在,他还没有完全消化重生这个骇人听闻的事实,但不可否认的是,他的精神好了许多,再没有了往日的疲惫和委顿,久违的活力充满了全身上下每一个细胞,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这种美妙的感觉了。
往日的压力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全新的憧憬,他似乎感觉到生活出现了曙光。
“不是要认清现实么?这些势力的人都睁大眼睛等着看,现实就是,我将会强过你们这些人百倍!”
“技术无用?我要让你们看看,在这个网络时代的拓荒初期,一个拥有十三年先知优势的王牌程序员,是如何翻江倒海,搅动风云!”
方杰的心中,难得地涌现出了当年那种意气风发,指点江山的气概。
一切,重头开始…….
看着急匆匆加快步伐的人群,方杰不以为意地露出了微笑。
无法媲美十三年后的曙光校园,充斥着最新款的名牌服装,包包,各种烟熏妆,离子烫,韩式刘海,最潮最IN的IPHONE,MP4,PSP……98年的校园,没有流光溢彩的繁华,一部可以当做砖头砸人的NOKIA3310,一双穿了一个月也舍不得换一次的NIKE篮球鞋,就能引来周围艳羡的目光……
这个年代的学生,在物质享受上朴素得有些寒酸。但这种简单质朴,却像一瓶廉价的陈年老白干,越是上了年头,就越是够劲头,醉进了心里,回味无穷。
深吸一口气,将青春气息吸进肺里,打一个转,再吐出去。这种美妙的感觉,竟让方杰似染上了致命的赌瘾一般,无法自拔……
“喂,猪头,你在这里傻站着干什么?”正在方杰感慨之时,一双柔软的手大大咧咧地拍在了他的肩膀上,方杰回头一看,心中洋溢着久违的温馨。
眼前是一道靓丽的倩影,犹如精灵一般精致的面容,透着一股钟灵毓秀之气,一如婉约的江南山水。一身得体的纯白衬衫,紧身的蓝色牛仔裤,勾勒着她窈窕美好的身段,洋溢着青春的气息。
陈千云,曙光中学三大校花之一,娴静婉约,如碧玉一般,是无数男生魂牵梦绕的对象,可惜从来没有人成功过。她是方杰最好的朋友,说起来两人也是有缘分,从幼儿园到高中,一直都在一个班级,熟的不能再熟了。在别人面前,她娴静婉约,但是在方杰面前,却时不时地展现出开朗的一面。
方杰清楚地记得,这个最好的朋友在几年后踏上了飞往米国留学的航班,但却不幸罹难,香消玉殒。收到这个噩耗的当晚,方杰醉得不省人事。从此之后,他一直生活在自责之中,如果自己不那么糟糕,能够早点明白她的心意,又或者能够强硬一点,不那么懦弱,或许她就不会选择出国…….
“方杰,你真是个大笨蛋,大混蛋啊!”方杰在心里对自己大骂道。
看着陈千云这张久违的精致面孔,方杰差点没能控制住激动的情绪。现在,有了一次重新来过的机会,绝不会让悲剧再次重演了!
“你这个笨蛋,今天怎么跟个木头似的,在做什么白日梦啊?”陈千云嘴角一撇,哼道。不过她嘴里说着这个笨蛋像木头,但心里却是有些疑惑:咦,这个家伙,精神头很足,怎么感觉换了一个人,气质上跟以前完全不同了,带着一点捉摸不透的味道。
十多年的阅历,虽然在重生之后不会在面容上带来什么改变,但无形中的透出的气质,却非同龄人可比了。
“陈千云同学,这是王松让我转交给你的。”正在这时,一个同学从后面赶上来,将一个礼物盒和一只鲜花递到了陈千云跟前。透过精美的包装,可以看见里面的满天星手表。以现在的行情,价值上万元。
在这样的年代,以学生的身份,拿出一块上万元的手表,是什么样的概念?自己戴也就罢了,居然拿来送人,又是什么样的概念!
方杰的思绪,从怀旧中被拉出来了。靠,搞错没有,我刚重生回来,就碰见有人当面泡陈千云,实在是过分了点!最让他感到不爽的,是这个王松,就是十三年后的同学会上,奚落他最厉害的那个家伙。
其实方杰最讨厌的,不是他的奚落和嘲讽,最让人不齿的,是他的为人。人情冷漠也就罢了,在这个社会上,尔虞我诈也不算多大的罪过,但这厮明显已经超过了底线,利用深厚的背景,用慈善的名义疯狂地敛财,欺世盗名,一句无耻已经很难表达出他的本性了。除了人渣,实在是找不出更好的形容词。
这样一个人渣,居然把心思放到陈千云身上来了,不狠狠打一下他的脸,哥心头这口气还真出不了!
回过头,看见高大帅气一身名牌的王松,斜倚着一辆本田,活脱脱一个烧包的暴发户。远远地冲着陈千云挥了挥手,充满了自信。陈千云出了名的难追,他是知道的,但越是这种女人,越让他有征服的欲望,他认为陈千云难追,只是因为自己还没出手而已。以自己英俊的外表,优秀的成绩,以及大把的金钱,有什么堡垒不能攻克?
但他的笑容并没有维持多久,让他意想不到的是,自己送出的礼物,陈千云压根就没多看一眼,直接拒绝。而更过分的是,他猛然间看见站在陈千云身边的方杰,那个不起眼的穷小子,居然一把牵住了陈千云的手。更让他石化的是,在瞬间的惊愕之后,陈千云并没有挣脱,而是默许了!
这还是那个让无数男生费尽心思,都没能碰到小指头的陈千云么?为什么单单在这个穷小子面前这么顺从……
“TMD,这个臭小子,咱们走着瞧!”王松看着方杰的眼中闪烁着强烈的妒火。他恨恨地踢了一脚车门,转身就向教室走去。
“嘿嘿,戏演得差不多了,圆满落幕。”陈千云轻轻挣开手,面色有些许红霞。
方杰淡淡一笑:“要是我说,不是演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