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思衡喝着酒,骑着马,吟着诗。
“嗝儿~~轻轻地~我走了,正如我轻轻地来,我挥了挥衣袖,带走……带走一堆……一堆破烂儿,嗝儿!”
京城的事情差不多结束。
接下来的事交给诸葛正我即可。
萧思衡带着这几日的收获,骑马返回通辽,为去昆仑寻亲做准备。
萧思衡说这些收获是破烂儿,真的没有任何错误,乱七八糟的零碎儿,装了两个大袋子,还都不能舍弃。
最珍贵的自然是神霄天雷诀。
林灵素总结、黄裳修改完善、诸葛正我做批注的心法,能同时修行阴煞阳刚两种天雷,是最顶尖的雷法。
顶尖雷法,不是绝巅雷法。
雷法的巅峰从来都没有改变过。
天师府的《五雷正心大法》!
其次珍贵的是天剑五爵,以及在山洞中挖到的同款材料制作的门轴,足足装了一袋子,加起来有三十斤。
这是世上最奇绝的铸造材料。
无论是融入霸王枪中,把霸王枪变为可以自由分合的神兵,还是制作成类似于萧泪血的箱子的战匣,又或者是打造护体宝衣,都是绝好的选择。
最终选择哪种使用方式,要看铸剑城的能工巧匠能做到何种程度。
除此之外,还有朋友送的礼物。
比如:紫晶门的传承紫水晶、西门公子的折扇、铜面客的铠甲……
紫水晶能辅助修行内功,折扇是用小叶紫檀和千年神蛛的蛛丝制作,铜面客的铠甲是极好的铸造材料。
最后剩下的零碎物品,则是战胜明教五明子后得到的战利品。
金明子的玄铁圆盾。
木明子的极品白蜡杆。
水明子的毒水喷雾器。
火明子的雷火霹雳弹。
土明子……毛都没有留下!
这些东西并未全都带走。
圆盾送给了无情,既能作为暗器投掷出去,也能用于防御敌袭,是非常好用的武器,无情对此非常喜欢。
白蜡杆托镖送回玄心正宗,金灵芝想学枪法,需要一根上等枪杆。
喷雾器留在神侯府。
唯有雷火霹雳弹收了起来。
最后的战利品来自于尧亲王。
一是完整的《天仙罡气》,萧思衡用不着,却能用于教导弟子,如此潇洒优雅的名字,很适合玄心正宗。
一是玄铁护心镜,无需多说。
两大口袋的战利品,气的老酒不断打响鼻,示意萧思衡去雇马车。
——老酒只驮主人,不驮货物。
“夯货,越来越懒,我这些战利品看起来比较多,重量却不是很大,还不如霸王枪沉呢,你闹腾什么劲?”
“哧溜溜~~”
“还敢闹腾,信不信我骟了你?我说到做到,再闹腾我拔刀了啊!”
“哧溜溜~~”
老酒继续蹦跶着闹腾。
萧思衡满脸残念的看着老酒。
我特么竟然从一匹马的脸上,看到了嘲讽和不屑,真他娘好本事,察言观色的能力,怕是已经登峰造极。
不过……
萧思衡确实是在吓唬老酒。
老酒是儿马,天然带有烈性,与萧思衡的武道契合,唯有最烈的儿马,才能发挥出霸王枪法冲阵的威能。
其次,老酒是宝马良驹,用驯马大师的说法,老酒具有麒麟血脉,应该留在马场孕育后代,不能骑出去,尤其不应该骑着老酒冲锋陷阵,若是一不小心磕了碰了伤了,未免太过可惜。
萧思衡觉得这些人在扯犊子,驯马技巧很高,但却只是照本宣科。
宝马良驹,怎能留在马棚里?
再多的小母马,也比不得在战场上纵横驰骋,长期留在牧场育种,再怎么优良的战马,也会一点点废掉。
真正意义上的“废掉”。
“这样吧,前边是处重镇,我给你买十斤烧刀子,让你喝个痛快。”
“哧溜溜!!!”
萧思衡耐着性子驯马,老酒期待着美味的烧刀子,半空中的阿金,警惕的看着四面八方,提防敌人突袭。
“唳!”
阿金重重的叫了一声。
萧思衡接到讯号,知晓前方出现大队人马,立刻骑马赶了过去。
……
赤日炎炎似火烧;
野田禾稻半枯焦;
农夫心内如汤煮;
公子王孙把扇摇。
此时已经是盛夏时节,太阳肆无忌惮的释放灼热,天地好似火炉,就连道路两旁的树木,也是蔫头耷脑,水汽被蒸腾出来,空气中弥漫着燥热,阳光被水汽折射,空间好似出现扭曲。
这等天气,仍旧有人在赶路。
他们是……镖局!
镖局吃的是辛苦饭。
风餐露宿,酷暑严寒,狂风暴雨,鹅毛大雪,什么天气没经历过?
叫苦叫累的,如何做得了镖师?
既然吃了镖师这碗饭,唯一能做的就是趁着天气凉爽的时间赶路,或者在树林间避暑,但是,不能停下来,更不能耽误日期,否则会砸了招牌。
天热,无风。
镇远镖局的镖旗却猎猎作响。
镖师们用铁丝把镖旗穿起来,亮出镖局的名号,口中呼喊着“合吾”,免得有不开眼的毛贼拦路抢劫。
镇远镖局自然不会惧怕毛贼,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么热的天气,骨头都快熟了,最好能省点力气。
带队的镖头名叫常漫天。
他是镇远镖局副总镖头,也是总镖头的师弟,押镖二十多年,是镖局行当的老前辈,身经百战,身上留下不知多少伤疤,还有三四处病根暗伤。
夏天没有妨碍,到了秋冬季节,阴天下雨,关节疼痛,痛不欲生。
当年的常漫天是铁打的汉子,如今却有了急流勇退的心思,这是他此生押的最后一趟镖,回去就会退休。
常漫天暗暗想着退休的事,忽然发现远处传来马蹄声,定睛看去,迎面而来的是匹黄中带褐的丑马,马匹的鬃毛黑长油亮,挂着两个大布口袋。
丑马上面是个俊后生,头上戴着遮阳的斗笠,肩上扛着一杆长枪。
这他娘的是什么造型?
这么俊的后生,按理说应该骑毛色纯白的高头大马,骑照夜玉狮子,这匹丑马是什么鬼?未免……等等!
他这杆枪似乎是——霸王枪!
丑马、英俊、霸王枪!
常漫天做了二十多年镖师,早就养成火眼金睛,江湖英雄谱,更是早已熟烂于心,一眼就认出了萧思衡。
“敢问公子可是萧大侠?”
“我是萧思衡,大侠不敢当!”
“萧公子有何事?”
“没什么大事,就是觉得一个人赶路太寂寞,想找你们搭个伴儿!”
“承蒙萧公子抬爱,按理说我们不该拒绝萧公子,但镖师押镖,不能允许外人加入,我们不能坏了规矩。”
常漫天不敢得罪萧思衡。
只不过,镖局有镖局的规矩。
三百六十行,镖局行的规矩或许不是最多的,却一定是最严格的。
违背规矩,轻则砸了招牌,重则丢了性命,任谁也不能违背规矩。
哪怕有一天,中原出现一位群雄公认的镖局之王,也绝对不可以!
萧思衡笑道:“常总镖头,我当然知道镖局行的规矩,我托镖,我这两个口袋就是要押送的货物,这趟镖,价值五两银子,找个趟子手接了吧!”
张亦为萧思衡讲解过镖局的规矩。
镖局地位最高的是总镖头,相当于这家镖局的大老板,也有些镖局是由豪商出资建立,豪商是大老板,但他们不能自称总镖头,他们是大当家。
总镖头之下是镖头,相当于管事。
镖头之下是镖师,是镖局的主力。
地位最低的是趟子手。
趟子手≈学徒工!
一般来说,镖局押镖的时候,不能一次性接很多家,但是,如果严格遵守这条规矩,很可能经营不下去。
小生意赚不到钱。
大生意没那么多。
为了让镖局能经营下去,最好的办法就是一次性多接几个小生意,绕过行规的办法,就是让趟子手接镖。
任务完成,能够赚取酬金。
任务失败,那是趟子手的责任。
这也是最底层的趟子手,少有的能够赚取奖金的机会,富贵险中求,常漫天也是从趟子手成为总镖头的!
如果是别人半途加入,常漫天会坚定的表示拒绝,开口的是萧思衡,而且没有违背规矩,自是大大欢迎。
常漫天不担心萧思衡劫镖。
镇远镖局押送的货物很值钱。
萧思衡的名声更加值钱。
更何况,有萧思衡在此,万一遇到不可力敌的强敌,也能有个帮手。
……
“合吾~合吾~”
趟子手小高在前方高声呼喊。
他刚刚接下萧思衡的镖。
虽说要上交四成给镖局,但余下来的三两银子,也是不小的收入。
对于趟子手而言,一趟镖能赚到三两银子,绝对是值得庆祝的事。
小高非常开心。
他甚至忘记了身上的灼热。
“常镖头,你们送的是什么?”
“一批红货。”
“这么直白?不怕我劫镖?”
“萧公子说笑了,您的名声远比这批红货值钱,我相信您的为人。”
“这趟能赚不少吧?”
“能赚够金盆洗手的钱,这是我此生最后一趟镖,回去我就要……”
“停!别说了!”
萧思衡赶忙打断常漫天的话。
常漫天奇道:“怎么了?”
萧思衡斜了他一眼:“这些话说出来不太吉利,容易遇到劫匪。”
“还有这种说法?”
“天机阁总结的,那些说什么做完这趟生意就退休,回去迎娶未婚妻,回去孩子就出生了之类的话的人,十之六七会遭遇强敌,大多数回不去!”
萧思衡的目光中带着些许同情。
常漫天面色苦的好似酱茄子。
“呵呵~呵呵!萧公子说笑了,咱老常成亲二十多年,早就有了孙儿,孙儿今年六岁,到了练武的年纪,我准备给他做把木剑,亲自教他剑法。”
炎炎夏日,酷暑难耐,常漫天却觉得冷飕飕的,只能干笑几声,回想着自己的孙儿,以此来驱散寒意。
萧思衡倒吸一口凉气。
您老人家不应该押镖。
你应该去唱戏。
你就是戏台上的老将军!
我特么快看到黑白无常了!
萧思衡握紧霸王枪。
常漫天的为人还算不错。
万一遇到劫匪,定要救他性命。
真的会有劫匪吗?
成群结队的劫匪,当然是没有的。
但是,来了一位江洋大盗。
一个在四十多度的酷暑之下,穿着大红棉袄、大红棉裤、大红棉鞋,拿着大红绣帕绣牡丹花的江洋大盗。
更让人感到后脊发冷的,则是此人络腮胡须,面如锅底,浑似李逵。
穿着大红嫁衣绣花的李逵?
宋江见到了,也要喊一声见鬼!
常漫天咽了几下口水。
先前与萧思衡瞎扯淡,萧思衡胡诌的几句话,没想到竟成了现实。
一棵大树横在官道中间,挡住镖局前行的道路,显然是来劫镖的。
如此装束,如此做派,要么是脑子不正常的疯子,要么是寒暑不侵、功力浑厚的高手,疯子怎么会绣花?
所以,此人必然是高手!
常漫天正要上前,萧思衡伸手搭在他的肩膀上,示意他后边看着,同时喝止想要上前探路的趟子手小高。
绣花大盗?
金九龄?
早就想会会你了!
金九龄是六扇门神捕,他十三岁便进入公门,做了三十年捕快,今年只有四十多岁,辈分却大的出奇,四大名捕见到金九龄,也要执晚辈礼。
按理来说,如此高的地位,要么金盆洗手,要么向着更高官职冲击。
无论怎么算,都不该做盗贼。
金九龄偏偏做了盗贼。
因为他非常缺钱。
金九龄的生活非常奢靡,衣食住行都需要一流的,一流的美酒、一流的衣服、一流的马车、一流的美人。
一流的东西当然很贵,金九龄早已入不敷出,好在,他靠着英俊潇洒的容貌勾搭一位富婆,这位富婆是黑道组织红鞋子的二姐,负责掌管钱财。
一来二去,造成巨大的亏空。
金九龄一不做二不休,设计一个极为长远的计划,先是劫镖,然后把罪责推给红鞋子,然后借刀杀人……
如果计划成功,不仅能够获得巨量的财产,还能掌控红鞋子,红鞋子那些风姿绰约的美人,全都是他的。
想到此处,金九龄越发得意。
然后,他看到了一杆长枪。
霸王枪!
铺天盖地轰下来的霸王枪。
金九龄原本想着,用手中的绣花针刺瞎常漫天等人的眼睛,手指已经捏紧了细针,如今霸王枪当头轰击,他若是敢用绣花针接招,萧思衡这劈山赶海的强猛轰击,保管把他轰成肉酱。
一块完整的骨头都不会留下来!
看了看手中的绣花针,又看看凌空轰下的霸王枪,金九龄放弃用绣花针硬拼霸王枪的“惊世智慧”,飞身向着左侧飞速退去,射出手中绣花针。
金九龄擅长点穴打穴,手眼间的配合浑然天成,暗器功夫绝佳。
两个细针飞射,堪比劲弩出匣。
萧思衡左手挥掌震飞细针,右手长枪挥枪横扫,气血烽火狼烟。
霸王枪法·横扫千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