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写小说,主人翁就叫赵一天,他出生在草原上,汉族,因其父亲与一草原之女孩结得良缘,其父又深深地爱上了草原上的一切,一如草原上那美丽壮观的落日,在那放马归来的半晚时分,在远处可看到万马奔腾的景象,你会感到一种肃杀的气氛,听着它们的蹄声,看着它们在落日的映照下一掠而过的健影,你的心灵不得不受到震撼;矫健的身影总会给人留下无比深刻的印象,更何况是万马奔腾的景象,牧民挥舞着套马杆,马儿挞伐降至,慢慢的,马蹄声近,落日余晖,在火红火红的夕阳中这些马儿更像是一群群燃烧的火马,景象实为壮观。其父名曰赵松,早年参军,被派到内蒙驻守边疆。其母名曰古蒙儿,是地道的回族之女。
一天刚刚破晓,赵松就拿着套马杆去放牧去了,在他的精心养护下,他的马群和羊群渐渐变得很壮大,每天放牧像是扛着枪带领着自己的部队出来打仗一样,浩浩荡荡的。但他也有一烦恼,这附近的牧场是渐渐不够用了,自己的牧场草料也不够用了,质量也不行了,这就需要开垦新的牧场。因此,今天还有找新牧场的任务,他驱赶着他的‘部队“往北边走了很长时间,当然,他有一条忠实的爱犬,帮他照看这支队伍,名字叫天牛,之所以叫这个名字,是因为这条狗总是很傲慢,有点趾高气扬,牛气哄哄的感觉,它还偷咬过别家的鸡,也挺喜欢争雄斗狠的,和别家的狗咬起架来也不含糊,有一次最狠的,把邻居家一只老狗的耳朵给咬下来了,那邻居不依不饶地,最后赵松赔礼道歉好几次,又帮着那邻居放了好几次牧,那邻居才把这事搁下,草原上,狗可是人们最忠实的朋友啊,狗对放牧,看家那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这狗虽说淘气,不过它护羊看家的确是把好手,有了它赵松放牧也省了不少气力。天牛这天显得似乎特别兴奋,忘了说了,它的嗅觉也是很灵敏的,特别是对新鲜的好的草料最敏感,它跑的很快,赵松都快跟不上了,忽然,它跑到一块大石头后面,过了一会儿,就飞快的跑回来了,嘴里叼着一只灰兔子,赵松刚想你这家伙又馋嘴,正要用套马杆教训它一下,它却把兔子放下,然后再一次跑到了石头后面,赵松跟着过去了,然后就惊呆了,这是一片新的草场,而且还有不少的小型灌木夹杂其间,还有野花呢,在不远处还有一条小溪,看着这一幕,赵松仿佛听到了小溪流水潺潺的声音,这感觉太熟悉了,因为他的童年就是伴着小溪长大的,来到草原这么久了,还没见过小溪呢,这真的是一件令人高兴的事啊,他立即策马飞奔到小溪边,下得马来,蹲在溪水边,看着这水真是清澈啊,赶紧用手捧了水喝起来,感觉真棒,还有些甜甜的味道,真是解渴又解乏。当然,他的部队也都来这饮水了,草原水源少,见着可喝的水,人畜平等,同喝得。
正在这时,赵松感觉到有一双恶狠的眼睛在看着他们,天牛也警觉起来,呲着牙准备战斗,小溪那边灌木中闪出两只中等个头的狼,看样子是刚长成,赵松意识到一场决斗是免不了了,因为自己侵占了狼的水源,他握紧套马杆静静地看着前面的两只狼,天牛本想冲出去,但没有得到主人的命令,它只有静静的等着,呲着牙,怒目等着前面的两只狼,忽然那两只狼分开,其中一个跃过小溪直奔天牛就去了,天牛敏捷地躲过那狼的猛扑,反嘴便咬狼的后腿,但速度还是不够快只咬破点皮,这两只动物便开始了战斗,或猛扑猛咬,或虎视眈眈。而另一只狼也扑向了赵松,赵松待它到达自己身前不到一尺,突一侧身,套马杆随后猛击狼的嘴,打掉了狼的几颗牙,鲜血喷出,那只狼嗷嗷的撤了回去,另一只见自己同伴败下阵来,也悻悻的跑了,天牛撒腿狂追,赵松把它喊了回来,它也悻悻的回来了。在草原上还是要给狼活路,不能把事情做绝,人有的时候靠狼吃饭呢,这有时感觉挺巧的,有点渔翁得利的意思,狼成群捕杀的野黄羊一般带不走完,人们就想法子把狼赶走,那剩下的就落入了人的口袋了,黄羊肉可是草原上的美味啊,这也是赵松留在草原的另一个原因。赵松感觉今天真是好极了,既找到了新草场,又像杀敌一般练了一把,在这也好久没有展现展现自己的军事技能了。中午吃了自带的干粮,睡了一觉到下午傍晚就赶着马群和羊群回家了。刚回到村里,邻居家的马大姑就来报喜:“你古蒙儿,媳妇,哦不是,你媳妇古蒙儿生了一大胖小子,你赶紧回去吧。”听到这个消息,赵松差点从马背上摔下来,回到家中,看到一群人围着一小娃娃,他叔他舅都吆喝着:“松子啊,这是你娃子,白白胖胖的,好可爱,给娃取个名吧。“赵松想了想,觉得今天这一天真是喜事连连啊,就说:“就叫一天吧,赵一天。”旁人都说,好,这名字简单亲切。
赵松回到帐房里看到了虚弱的古蒙儿,心里不由得疼了一下,自己的妻子生孩子,自己却不在他的身边守护,这让他有点愧疚感,但是看到她的脸,便笑起来,她躺在床上眼带笑意,赵松说:“今天真是开心,当了爸爸,上午还跟两只狼打了一仗,嘿嘿。”古蒙儿满脸关心:“没受伤吧,以后尽量不能打仗,你已经是父亲了。“赵松说:“恩,会的,我会克制自己,今天找到了一片新的草场,以后咱们的马群和羊群可以进一步壮大了,再到集市上卖个好价钱,不过以后也该忙了,你放心,我扛得住,我可是当过兵的。”古蒙儿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