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洞熊皮(1 / 1)

折断的长矛 翟禾刀 4649 字 2014-12-14

“我回来了!这是我带来的熊皮……这是鹿皮……给……这个……”雷鸣哗啦一声将两捆毛皮扔到地上。

其中别着几对鹿角那捆是鹿皮,鹿角很杂,有驯鹿的,梅花鹿的,驼鹿的……还有一对更夸张,两支一米八长的马鹿角……

最让商贾感兴趣的是那捆熊皮,四个如同剃刀般锋利的巨爪并没有被砍掉,凶恶的大脑袋上有一道狰狞的爪印,那是它生前跟一只埃斯托克虎战斗后留下的印痕。

这张熊皮的主人即使失去了灵魂,空洞的眼眶里仍旧透露出些许威严……

“看起来保存的很完整啊?都可以拿去做标本了!”

“这是我一个朋友帮我剥的,他说这么一张兽皮被我剥坏了就可惜了。只见他在熊的胯下划了一道口子,刀口一直划到了后腿,像剥一件毛衣似的一直剥到鼻尖儿……”

“我们一帮人花了半天时间才将这大家伙挂在支架上,光是扒皮就用了两个小时,中间还把支架压塌一次!”

“等等……这是……这是洞熊吧?”商贾仔细的看了看熊的脑袋,眼神不由得一亮!

粗暴的解开绑在上面的绳索,迫不及待的展开毛皮……

“这……这这么大张熊皮?我的天啊!还是上等熊皮!”商贾的眼神都亮了,他收购了一辈子的毛皮,可从来没见过如此稀有的洞熊皮!

“连脚趾里面的骨头都被他剔干净了,外面就只留下趾甲……我真搞不懂他是怎么做到的!”雷鸣一边蹲在地上用大拇指剐蹭着熊爪上的趾甲,一边说道!

“洞熊曾经也是冰河时代的霸主之一,现在仅仅只有大沼泽地平原以北的古北森林还有生存,数量不详。也有传说,有人在埃斯托克山目击到过洞熊的身影!”

“洞熊并不单独生活,而是以小型家族群体形式存在,彼此间有相当的协调和联系……眼前这张熊皮,也可以证明埃斯托克山还生活着其他洞熊!”商贾一边轻柔的抚摸着熊皮,一边自言自语着。

“没有一个伤口,这熊是你杀的?这家伙的平均体重可是足足超过两千两百磅啊!目前打到的白熊,其体重最大可达到一千七百多磅,平均体重都才一千一百磅啊!这张熊皮的主人少说也有三千磅吧!?这也应该算是洞熊里的巨人了!”商贾瞅瞅眼前这个瘦弱的年轻人,不相信的问道!

“是啊!这是我在一条河边发……用长弓射中的!”雷鸣眼神闪烁着,刚才差点说漏嘴!

这头洞熊其实是溺水身亡后,被冲到河岸上的。雷鸣发现后,朝它的眼睛里扎了一支羽箭……

因为这件事,雷鸣不管走到哪里,部落里的人都会投以敬仰的目光,这极大的满足了他的虚荣心……

商贾看着雷鸣的眼神忽闪了一下,笑了笑,说道:“这头巨熊活着的时候,想必阁下还不够当它的下酒菜吧?”

雷鸣听他这么一说,面皮不自觉的透露出些许微红,清了清嗓子,说道:“是啊!像我这种瘦弱的人手中没有拿枪的话,估计也就被它撕成碎片了!”

“洞熊的生存寿命大约为20年,直立起来的身高超过了十英呎,单是脑袋就超过了一呎半!它们居住的洞穴壁上常常可清晰地辨认出洞熊的爪印,这是它们磨砺爪子留下来的痕迹……”(注:1英尺=0。3048米)商贾顿了一下,继续跟雷鸣普及生物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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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了,这熊的骨架呢?”商贾似乎很对熊的骨架很感兴趣……

“骨架?肉被大家吃了,骨头也被我朋友拿去熬汤了……”

“什……什么?败家子儿!知不知道这完整的一副洞熊骨值多少钱?”商贾呼的一声站起来,挥起拳头没头没脑的就朝雷鸣的头上砸去。

“我话还没说完呢!我朋友正准备拿那些熊骨做骨雕,并没有损毁!”雷鸣一边抱着脑袋一边叫起屈来!

“刚才你不是说炖汤了嘛!?”商贾气呼呼的在雷鸣的头上重重的拍了一下,退开了。

“是!的确炖汤了!我朋友炖汤之前在那些关节的凹陷处钻了小孔,说是既可以把里面的骨髓融进汤里,又最大限度的保证了骨头的完整性……”雷鸣揉着脑袋,皱着眉说道。

嘶!这家伙下手真重!脑袋都快被他打破了!

“对了!我把这堆货物全部给你,你把熊皮和熊骨给我!”

“你都说这是好东西了,我凭什么给你啊?”

“那你就休想从我这里拿走一粒盐!”

“熊皮不给你,你刚才不是说要熊骨头么?熊骨头可以给你!”他知道,熊骨除了用来做药材以外,最多就是拿来做骨雕,值不了几个钱!

“不!二者都要!你再看看你这张熊皮,根本就没有做防腐处理,上面还带着血,过不了多久就长霉烂掉了!”商贾小心翼翼的把熊皮翻开,指着还带着血肉的熊皮内侧说到。

在炎热的夏天,将盐均匀的涂抹到熊皮上面,这样才能避免加工过程中毛发脱落,皮肉腐烂等问题。由于冬天快到了,一阵风吹来还能感觉丝丝寒意,雷鸣觉得无需再涂抹盐了__再加上没有盐也是一个问题。

“烂掉了都不给你!”

“烂掉了就一分钱都不值了,到时候一粒盐都换不了!”

“我自己拿去卖!”

“卖给不识货的人就糟践了,你知道洞熊皮卖到哪里最值钱吗?你自己拿去卖别人也就按照普通熊皮收购!”

“我这堆货物你可以拿去换取揉制好的毛皮,药材,鹿角……这些东西你拿去卖的话,赚到的钱也跟出售这张熊皮和熊骨得来的钱不相上下!”

“你要是信任我的话,熊皮归我。你跟我走一趟的里雅斯特帝国,我带你去熟悉一下那里的毛皮市场。我也不想再往深山里钻了!你知道的,我老了,经不起颠簸了……”商贾说到这里,不禁有一些伤感……

“你不会整我吧?”雷鸣有点儿动摇了,但是他不太信任商贾,商贾从来都是追逐利益的。如果没有利益因素在里头的话,他凭什么会帮助自己这个陌生人?

我整你干啥啊?刚才不知道谁敲诈我,我不答应得很爽快的嘛?”

“答应的很爽快你拿枪指着我?答应得很爽快你刚刚打我?”雷鸣很不服气的反驳道。

“我拿枪指着你是因为你贪得无厌!我刚揍你是因为你跟我儿子一样欠揍!”商贾忿忿的骂道!

“……”雷鸣有自知之明的,有些事情自己的确很欠揍的,比如刚才那种敲诈别人的行为……

“实话告诉你吧?!我这是最后一次跑马帮了,这活儿太累人了!你知道吗?的里雅斯特帝国有人出高价收购洞熊皮和洞熊骨,用以制作标本收藏__我算了算,所出的价正好跟我这次换取的毛皮山货所得的钱差不多!”

“我实在不想继续再走下去了,索性一次性脱手给你,我用你的标本去换取赏钱,你用我的货物去换取毛皮!到时候你去的里雅斯特帝国首都圣马可找我,我带你去熟悉那里的毛皮市场,这对我来说总比翻山越岭四处跑马帮强!”

“可是骨头不在我手上,我觉得那骨头没多大用就都给我朋友了,他说他拿去准备做骨雕……”雷鸣彻底动摇了,那商贾已经解释得很清楚了,再质疑下去也没什么意义了!

“你的朋友很厉害啊?能把熊皮扒的如此完整的人没有几个啊!你说他还会做骨雕?”商贾正好缺乏剥兽皮的好手,一听说他还会做骨雕,不由得眼神一亮__骨雕艺术在的里雅斯特帝国很流行,如果把他的朋友挖到自己手下……嘿嘿!

“是啊!他是我们船长从海上捡来的!是个黄皮肤的家伙!”

“黄皮肤?”再联想起伊利布大陆各个国家几个月来炒得沸沸扬扬的黄人事件,难道这个年轻人的朋友就是黄人事件的主角?

商贾的好奇心一下子就勾起来了,他很想见识一下他的朋友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