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10章丛林法则(1 / 1)

凌霄实纪 嗜血跳蚤 2727 字 2013-06-07

李旺的老爸叫李兴国,这名字绝不是准备给他取名叫“麻牛”的爷爷能想出来的。

李旺的爷爷叫李祖田,五六十岁,据说年轻的时候参加过朝鲜战争,战争胜利后被分配到黑龙江任某地区的区委书记,但是当时正值特殊的年头,家里的南瓜能买到两块钱一个。只满足于现状的李祖田就这样放弃了当官的机会,一直窝在家里种粮食。

没过多久便有了三个小孩,老大叫“李兴国”;老三叫“李安邦”,中间还有个女儿,叫“李英”;

后来他经常告诉别人说,自己这两个儿子的名字是当时在部队里的老师长给取的。“兴国安邦”,这也是那位老师长的毕生心愿。

只是后来自己的两个儿子,一个成了游手好闲的无业游民、另一个成了“平安镇”上欺男霸女的黑老大。反而是自己的女儿李英,倒是命运不错,嫁给了平安镇的镇委书记。这样的成长路子显然并不是自己心中所想,只是愧对了师长赏赐的这两个好名字。有时候会拿两个不成器的儿子进行比较,李祖田还是更喜欢小儿子,毕竟能做黑老大总比庸碌一生要来的好些。

李兴国没有稳定的工作,早些年在广东、海南一带漂泊,自从有幸结识了李旺的母亲之后,便一直窝在山沟沟里。后来在平安镇任镇委书记的妹夫“邓海生”帮忙介绍了一份挖煤的工作,可没到一年这家煤场就因为坍塌事故倒闭了。再后来李兴国就每天做一些散工,提灰、打石、砌房……基本上没有一天闲着,晚上则出去偷一些木料贩卖给林场的老板。也是因为他的这份勤劳,锻炼出了一副不错的身板,虽然并不像吃饱了没事干的健美大师那样练出富有曲线的倒三角、却非常实用。

李旺再次被老爸紧紧地夹在腰间动弹不得,看出老爸脸上有些生气的神情,李旺不敢开口去犯那晦气,只能像小鸡一样任由老爸拎着在山间奔跑。

看着到手的野味汤就因为儿子的任性,从手中飞走能不气愤?家里房梁上挂着的那一小块腊肉,已经在那儿孤零零地悬了大半年。不是吃不下,只是李旺的老妈说要留着过年,不然要是来客人了就没什么好招待的。家里其他三个成员就这样每天望着房梁上的腊肉,不停地咽着口水。

打猎,并不是每天都有这么好的机会。这把猎枪是李旺的爷爷退伍后根据记忆自制的一把,在下山投靠小儿子之前把它交给了李兴国,说是给他留口饭吃。说起来除了在家看见老爸擦拭过几次枪杆,还真很少见他发射过哪怕一枚铁珠子。

“前面好像有东西,待会你个兔崽子可千万别捣乱了!”李兴国算是服了这个儿子,要不是见他这一次期末成绩还不错,就冲着刚才那事非得好好搂他一顿不可!

“嗯,嗯!”李旺应和一句,忙伸手捂住自己的嘴巴,表示自己一定不会捣乱。刚才敢以下犯上完全是因为还在得宠期,要是再唱同样的一出,他不敢保证老爸能不能压制住那火爆的脾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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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界中有蚂蚁和蚜虫之间的互惠互利,但更多的是血肉模糊的弱肉强食、优胜劣汰。人类社会也大都如此,角逐天下,强者为尊。只有真正的强者,才能任意发挥,才不至于被人践踏。眼前这一幕,就给年幼的李旺深刻地上了这么一课。

一头四五百斤重的野猪被一条碗口粗的蟒紧紧地缠着,就像是老爸夹住李旺一样,只是蟒的目的不是防止野猪摔倒,而是要它窒息!李旺的老爸不会狗血地捂住儿子的眼睛,因为这样一幕李旺迟早会看到,血淋淋的丛林法则,当然也许他看到的地方并不是在山中。

李兴国依然夹着自己的儿子,脚步已经轻轻往后退去。虽说蟒吃饱之后不会再寻找新的猎物,但谁能保证它就真的不会伤害自己?蟒的领域意识非常强烈,它每到一个地方,就会把方圆十几里列为自己的地盘,绝不容许别的物种侵犯。

李旺就在撤退的过程中,目睹了蟒把野猪活活勒死,然后一点一点吞入腹中的场景。他很想闭上眼睛,只是强烈的好奇心让他坚持看了下去,今晚注定又有一场惊心动魄的噩梦!

李兴国刚想直接回家,一想到家里跟着自己吃尽苦头的婆娘,还有这两个看上去营养不良的孩子,摸了摸肩膀上的猎枪,壮起胆子,不就是一条碗口粗的蟒吗?老子活了三十几年,在山里也行走了三十几年,还怕这么一条小畜生?

放下儿子,嘱咐道:“儿子,你留在这儿,老子给你找东西去!”李旺那一年刚满九岁,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李兴国把猎枪填好子弹,牢牢地抓在手里,心里不停地告诉自己:“畜生你敢来,老子就敢打!”

等回到刚才血腥的战场才发现,蟒已经把整个野猪吞了下去,路上只留下明显被蟒爬过的痕迹,看样子它是优哉游哉地回到蛇窝里静静地消化去了。

李兴国有些失望,嘀咕道:“畜生胃口这么大,也不给老子留一口!”

“哼哧…哼哧……”

李兴国竖起耳朵,听见一阵让人热血沸腾的声音,听上去应该是一只不大的野猪。兴奋地抬起猎枪,小心地往前挪动。忽然看到草丛里一阵窸窣,刚想开枪,便发现一只浑身黑毛,嘴里长着两颗短小獠牙的小野猪。

李兴国收起猎枪,一下扑了过去,把小猪仔牢牢地抱在怀里。任凭小野猪不停地挣扎、嘶鸣,他就像抱着李旺一样在丛林中健步如飞。

李旺走在前面,叽叽喳喳个不停,时不时回头看一看被抱在怀里的小野猪,刚想说这只小野猪也挺可怜,刚失去了母亲又被我们抓了过来,当看到老爸那双可以“吃人”的眼睛,李旺还是果断地收起了那颗差点就要泛滥的怜悯之心。

书上总是说人应该有高尚的品德,拾金不昧,助人为乐等等,开始李旺也会信以为真,等饿过几次肚子之后才明白,这些所谓的“高尚”要等到自己能够吃饱饭、穿暖衣之后再去讨论。

至于拾金不昧,李旺是这么告诉自己的:有本事别让我捡到!

“妈……妈……”李旺老远就急急忙忙地喊了起来,弄得站在门前的母亲还以为是出了什么事请。

“野猪、野猪!”李旺身子虽然瘦弱,在丛林间穿梭起来,却不比老爸差上多少。

“你是说打到野猪了?”李旺的老妈有点激动,要真是一头大野猪,那就直接抬到镇上去卖了换一台电视机回来,也省得被邻居整天炫耀家里有台黑白。

等看到老公怀里那只憨态可掬的小野猪,老妈顿时大失所望:“还以为有多大呢!”

“大的被抢走了,没办法!”

“谁干的?带人去抢回来!”老妈结婚前住在新阳镇上,并不像七一村这里的村民那样剽悍,只是在这呆久了,也难免惹上一些野蛮人的习气。

“蟒,抢也没用,已经被吞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