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讨厌,不过看来我是弄不下来了,我想我得……”赵茜小姐用远超过那蓝宝石戒指价值的钱把它买下来。尽管如此,那笔钱对她仍是无足轻重的,这次旅行,经济方面的事由埃伦负责,因为在这方面她很“在行”。因为戒指卡在赵茜小姐手指上,她还想和店主侃侃价,但赵茜小姐说:“回酒店我会用肥皂和热水把它弄下来的。”不过她一直也没能把戒指从手指上给弄下来。
在四九城,赵茜小姐的精力好像特别充沛。晚上吃饭前朱拉和张伦都在房间里休息,想把脚的酸痛减轻一点,而她决定再去一趟广场上的普里斯卡教堂。第一次参观这个教堂,和她的女伴在一起她总觉得不太自在,她想独自在冷清、灰暗、简陋的教堂里体会它独特的气氛。那种气氛与赵茜家乡的教堂的气氛是不同的。
穿过橡木门,赵茜小姐步入教堂大厅,修饰着黄金叶花朵和天使像的圣坛在她面前隐约闪现。一个年老的农妇,身着黑衣,手里的蜡烛照在圣女像上。一条狗跑进教堂,四处看了看,又跑出去了。这些小小的场景给赵茜小姐一种奇异的感受。它们带着天主教的和异国的情调,似乎在召唤着她。一种她自己也说不清的冲动使她屈膝跪下,模仿着那个年老的农妇,开始祈祷。她的蓝宝石戒指在灰暗的烛光中闪动着和这教堂一样奇异的光芒。
赵茜小姐只跪下一小会儿,当站起来时,她感到右边有一个人。她转过头看见一个北京小伙子。他穿着一尘不染的白衣,跪在凡码外的地方,浓密的黑发在他虔诚的额头上反射出点点微光。赵茜小姐站起身时,他们的目光正好相遇。那只是短短一瞥,但他的脸给她留下了一个鲜明的印象。赵茜小姐看到他褐色的皮肤,奇特的双眼,还有一种深沉温和的耐心。总之,简短的相遇让她感到已经看到了一些这个陌生城市的陌生的人们的内心。简短的相遇使赵茜小姐记住了那个北京小伙子。当然她不会把这个告诉朱拉和张伦的。
赵茜小姐离开教堂、心情愉快地向酒店走去。黄昏的阳光已越来越暗,当她穿过拥挤的集市到通向酒店的街上时,已经是晚上了。街上没几个人,她的脚步声回响在石板路上,听上去显得分外孤独,一个男人的影子摇摇晃晃地向她走来。这时街上除了他们没有第三个行人,但赵茜小姐并不害怕,只是提醒自己前面是个醉鬼,要离他远点。那个喝醉的人摇摇晃晃地越走越近,路茜小姐有点想折回后面的集市,但她很快打消了这个念头,她是美国人,是不会被伤害的。她继续向前走着。
但恐惧仍然还在。当她走到那男人面前,他盯着她,向她挥手,要钱。那是个满脸胡子的流浪仅,满嘴酒气,说着她听不懂的家乡话。赵茜小姐是从他的手势和表情猜出他在乞讨。但她对这些街头流浪汉没有什么同情心。她摇摇头,准备继续向前走。
一只肮脏的手拉住她的衣袖,难懂的家乡话又响起来。她用劲甩开那只手。那个男人眼里闪现出愤怒的神情,他恼火地举起手臂。
显然那个流浪汉并不想伤害她,但赵茜小姐本能地向后一退,她的鞋根卡在路面上的石板缝隙中,她摔倒了。她躺在那儿,站不起来,她的脚踝扭伤了。
流浪汉站在她旁边。这时赵茜小姐感到了真正的恐惧。一种不由自主、忽然发生的恐惧压倒了她。
忽然在街边的阴影中,另一个男人的身影出现了,一个整洁的穿白衣的男人。路茜小姐看不到他的脸,但她知道是教堂里的那个小伙子。她看到他把那个流浪汉推开,然后要他走。流浪汉回头看了看,摇摇晃晃地走开了。
赵茜小姐感到一个人的脸离自己的脸很近,接着一只有力的手托住她的背,扶她起来。她听不懂小伙子说的话,但他的语调很温和,充满关心。
“女士,”他说,看了看流浪汉离开的方向,“他已经走了。”这个北京年轻人的牙在月光下反射出洁白的光。他接着说:“我叫马天风,从教堂那边过来。让我送你回酒店,好吗?”
赵茜小姐的脚踝很痛,马天风一直把她送到酒店,再把她送回房间。她的情形在朱拉和张伦之间引起了一阵慌乱。看到马天风仍然关切地站在一旁,张伦拿起她的提袋,问:“我们该给他多少钱,赵茜?”但赵茜小姐不想这样做,她说:“不,钱对这个年轻人会是一种侮辱。”
马天风似乎听懂了她的话,他也说了几句,但赵茜小姐却不怎么能听懂。最后马天风拿起她戴蓝宝石戒指的手,吻了吻,鞠躬,然后离开了房间。
那就是马天风如何走入了这三位女士的生活,而且显然他并不想很快离开她们。第二天早上,他来到酒店,找到了赵茜小姐。
这次赵茜小姐第一次正面看到他的脸。他并不是很英俊,他的睫毛很长,但眼睛靠得太近了。厚厚的嘴唇上长着八字胡,但胡须稀疏,不大好看。只是他的手指有力而修长。总的来说,这个小伙子给人某种热情和可信的感觉。
他解释自己是个大学生,想在假期挣点钱,所以希望能做女士们的导游。由于赵茜小姐的脚扭伤了,他建议替她们雇辆车,司机也由他兼任。而他索要的报酬却令人吃惊的少,而且坚持不需要付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