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小行爷娶婆姨(1 / 1)

利箭 鸣喵王 6088 字 2015-07-16

杨森经过十余年的搏杀,踏着士兵的累累白骨,喋血封疆,成为执一方牛耳的大军阀。

而随着官阶越来越高,杨森也开始利用手中的权势,过起妻妾成群、珠翠环绕的日子来。

“客官可听闻过金陵十二钗?那客官可又听闻过那杨府上下也有十二衩……”

杨森的第一夫人是其发小之妻张氏,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俩人感情甚笃,张氏又孝顺体贴公公婆婆,善待小叔子小姑子,又能勤俭持家,家门内外无不称善。可惜,天不遂人愿,新婚不久的杨森,一心想要当个将领,便去成都讲武堂速成班的时候,家中传信,张氏暴病而亡。青年丧妻,对杨森是个非常沉重的打击,或许也是由此使其对婚姻产生了畸形的心理。

杨森学成归来,家里又给他相了个老家广安的谭氏添房,杨森当即就答应了。那谭氏长得俊俏,人也本分,不过却也不傻,她一眼就看出杨森是凤毛麟角之辈,知道跟着他定有荣华去享受。很快,谭氏便给杨森生了一男一女,也就是长子杨明远和长女杨丽秀。本以为为杨家添了香火会更加盛宠,却哪里料想到,杨森把两个娃娃抱走之后,就再也没有回来……

很快,在杨森混迹滇军的时候,又认识了第三个老婆,姓刘名顾芳,是个云南人,也就是我们的小行爷杨思远的母娘。刘顾芳是读过书的人,落落大方,气质又甚佳,杨森娶了她之后,并没有让她深居闺中,而是让她随着自己呆在军中,封了个处长之职,还是什么什么军代表。而刘氏也丝毫没有丢了杨森的面子,出入各种场合,察言观色,语出惊人,无不机敏伶俐。

不过,刘氏也有一个缺点,那就是啰嗦。她会找到任何可以利用的时机,跟杨森啰嗦一件事,关于儿子杨思远的事。

可怜天下父母心,刘氏知道老大杨明远不做好,失了杨森的心,估计下一把交椅也不会传给他了,而杨明远之下的便是他的儿子杨思远。但是,一个因为杨思远年纪尚幼,一个因为侄孙杨臣东和杨臣林都不是泛泛之辈,保不准会不传儿子传能人。

所以,她会想尽办法在杨森的耳根软磨硬泡,目的就是为了让杨森可以多多考虑杨思远子承父业。不过,事实上刘氏实为多此一举,因为杨森是个明白人,在他心里也早已经有了盘算……

“老爷,你看看,幺儿思远又跑出去不知道做什么了!”

“老爷,你看看,幺儿思远又领着一群狐朋狗友回来了……”

“老爷……”

杨森被这个刘氏吵得脑壳都大了,心想再絮叨也没用,思远这个瓜娃子比他老子还有能耐咧!

不过烦归烦,杨森还是关怀他的幺儿杨思远的,确实这么放着他整天撒欢撒豪的也不是个办法,毕竟已经16了,也该做些正经事了。想当年,他老子十五六的时候早已经娶了婆娘,而且还去成都讲武堂上了速成班……

“咦,夫人呐,你看给思远娶个婆娘怎么样,也不小了,可以成家了……”杨森若有所思道。

刘氏听杨森这么一说,倒也想了一下,犹豫道:“可……可娶了婆娘,怕是也管不住他呀!”

知子莫过于父母,刘氏自是晓得她“身上的这块肉”。

杨森又说:“这个不碍事,先给他娶上一房。然后我也想好了,把他送到京城去读书。我倒要瞧瞧这瓜娃子,还能大闹京都不可?”

“娶婆姨,京城,读书……”

刘氏又陷入了沉思,她就是个读过书的人,自然晓得读书的重要性,可是这京城离着十万八千里,杨思远去了人生地不熟的,万一有什么闪失,家里人去都来不及……

“哎,这个你尽管放心,我在京城有一位挚友。此人姓吕,名金龙,字师风,与我曾一同在吴帅军中共事过,我俩交情甚笃。而且此人能文能武,祖籍也是四川的。我可以拟个电报,给他发过去,让他帮忙照看一下思远即可。”

刘氏听杨森这么一说,心里也有些落下。她也曾听杨森谈过好几次那吕金龙,当年他们俩一同在吴佩孚的手下,杨森曾还救过吕金龙的命。分道扬镳之后,二人也一直有书信来往,吕金龙还一直念叨着要还老友这个人情。

“这个好!这个好!让思远幺爹(叔叔)逛逛京城,谁敢跟幺爹结梁子(结仇),老子去废了他对招子(眼睛)!”

一直在门口站着的杨臣东忍不住走了进来,嚷嚷个没完。

这杨臣东,是杨森的侄孙(兄弟的孙子),也是广安人,打小便随着杨森,上了几年学后又参了军,随叔祖杨森一起征战武汉,又回川参与内战。此人有胆识有气魄,而且骁勇善战,立下过好几次战功,深得杨森赏识,命其为20军2旅旅长。

不过虽然杨臣东称呼杨思远为幺爹,那只是辈分上的,杨臣东的年纪可比杨思远大了十几岁,娃娃都满地跑了。

杨森瞧到杨臣东,倒也不见外,开口道:“干才啊!跟你讲多少回了,你现在怎么说也是国民军的将领了,要说官话,懂么?日后蒋委员长来视察,你扯一腔四川话,他老人家听得懂么?”

杨臣东立马赔笑,道:“晓得,晓得……呃,好的,是!长官!”

杨森点了点头,继续说:“那就这么定了,先给思远寻个婆娘。我这就给老友致电,让他在京城那边打点一下,让思远去京城读书。”

杨思远正纳闷呢,他母亲一直跟着父亲在军中办事,怎么这天又有空回来看他了。

刘氏见到自己的宝贝儿子,亲热地不行,而杨思远却很是无奈,因为他母亲怎么也不让他出去,他还跟弟兄们说好了去码头呢。

“儿啊!想不想娘亲啊!”刘氏亲切地问道。

“呃……想,想,都快想死了……”

杨思远一边把母亲俏丽的小脸往外推,一边尴尬地说。

“怎么?不欢迎娘亲回来么?”刘氏又问道。

杨思远答曰:“没,没,娘回来了多住些日子吧……吧……”

刘氏看着自己的娃娃如此不自在,又好气又好笑,说:“哎,你这娃儿,一点都不想娘啊!”

杨思远立刻说:“没!没!真的想娘的,真的!”

刘氏话锋一转,笑着说:“那娘给你找个小婆娘,怎么样呀?”

这突如其来的一句让杨思远惊得差点岔气,张大了嘴巴子。

“啊?啥子?娶婆娘?”

刘氏继续笑着说:“对啊!你看咱的思远也不小了,可以娶婆娘成家生娃娃了!”

“呵呵……”

杨思远逛遍了城中的大街小巷,谁家的大姑娘小媳妇他都瞅过,可是还真没有那个能够映入小行爷的法眼的。

突然,杨思远的脑中浮现出了一个身影,那个身影清新而秀丽,那个身影活泼而灵动……

那是杨森部刚回川的时候,杨思远那时还小,虽然调皮捣蛋,但是还没有被人称为小行爷。

一天,杨思远跑到杨森的办公室,恰巧碰见他的一个部下带着自己的女儿,杨思远一眼就上了那个女娃子。

那个女娃不仅长得俊俏,而且一头短发衬得她活泼大方,言语和举止都是那样的与众不同,把杨思远都看痴了。

后来,杨思远才晓得,原来那个部下是自己的一个老家的幺爹,叫杨茂修,而那个女娃,是自家的姐姐,叫杨明秀。杨明秀比杨思远大了没有几岁,逢年过节跟着父亲拜访大伯父杨森,便也和杨思远玩得很合来。杨思远也整天吵着嚷着要跟明秀姐姐一起玩,甚至还有跟明秀姐姐一起睡觉。

小孩子嘛,都是这样,小时候玩得来的看得见的大姐姐,都觉得美若天仙……

“要找婆娘,就找明秀姐姐一样的。”

杨思远竟然不自觉地说出了口。

刘氏先是一愣,然后微笑着说:“原来思远喜欢明秀姐姐那样的呀!”

杨思远点了点头,虽然他已经长大了一些,也晓得一些事情,但是记忆里的那道倩影却始终挥之不去。

“那行,娘亲这就去给你寻个比明秀姐姐还有靓丽的婆姨……”

鞭炮齐鸣,彩旗招展,男女老少纷纷围到街上看婚礼。

只见,一身红绸花缎,头戴锦帽的杨家小行爷杨思远,骑着高头大马一马当先,在众人的簇拥下进了张灯结彩的杨府,后面跟着一个三马拉的胶皮轱辘车,车上用红布包着个马轿,透过纱门纱窗,可以看到里面是一位新娘子,她身着红花袄,下边是青缎子裤,脚上一双崭新的红缎子绣花鞋子,红帕子盖在头上,不知道模样。

后头还跟着一辆车,坐着几个吹鼓手,几个娘家的老爷子婆娘,和俩媒人。

马的笼头上,车的前头,都挂着红布条子,迎风招展。

“噫!小行爷讨婆姨(结婚)了,快去瞧瞧,争洋果子(糖果)咧!”

街坊邻居纷纷挤进杨府,抢糖果的抢糖果,看新婆姨的看婆姨。

杨府上下一片欢腾,到了晚上更是烟花漫天,好生热闹……

小行爷杨思远的帽子也歪了,走起路来也飘了,在众仆人的搀扶下回了洞房。仆人很识趣地将小行爷送进门内,带上了门。

杨思远不胜酒力,现在已经是头皮发麻,双眼像是被糊了一层纱。今天是他的大喜之日,可这一天下来,他觉得自己都是处在梦里,脚下像是踩着棉花一样,脑壳里更是塞满了棉花。

他瞧了一眼坐在床沿上的新娘子,然后踉踉跄跄地走到桌前,拿起放在桌子上的红纸裹着的长筷子。他踌躇了一下,手颤颤微微地抖个不停。

杨思远使劲儿晃了晃脑袋,又看了新娘子一眼。他有点胆怯,但是也只得鼓起勇气,走到床边,把新娘子头上那张盖头帕一挑,居然挑起了那张帕子,顺手把它搭在床檐上。

一阵粉香往他的鼻端扑来。他抬起迷蒙的眼睛偷偷地看了新娘一眼,心怦怦地跳动。不只是酒精的作用,还是因为害羞,他的脸异常的热,异常的红。

其实,杨思远什么都没有看清楚,他的眼前只有一些摇晃的珠光与一张靓丽的粉脸,可是他却不晓得是一张什么样的脸。他记得自己是见过新娘子的,长得那叫一个水灵,而且条段又好,可是现在却实在是看不清楚,一头栽倒在她的怀里……